执行局领取执行款的具体流程如下:
找到执行法官
当事人需要先找到自己案件的执行法官。
法官会出具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并在单据上签字。
前往法院财务室
当事人拿着执行法官签字的单据到法院财务室。
财务室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现金支票,当事人需要在支票上签字。
交还执行单据
当事人将签字后的支票交还给执行法官。
到银行取现
当事人凭支票到银行进行取现。
需要准备的材料
生效的法律文书
立案审批表
款项到账的相关证明
申请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如委托他人代收,需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
已扣缴或应当扣缴的票据或说明
注意事项
领取执行款时,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如果法院已经将执行款执行到法院,领取过程会相对简单,只需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即可。
如果法院采用转账方式支付执行款,则可能需要提供收款账户信息,并填写《领取执行款账户确认书》。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当事人可以顺利从执行局领取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