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下一步,司法部将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法律要求,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与监督。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是牵头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同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分析研判,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要时提级办理,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对纠治工作不力的,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三是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司法部将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要求为切入点,着力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抓紧研究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针对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监督程序和责任体系,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