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此表是准生证办理的重要申请文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里涵盖了户口本、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外国公民护照等多种可能的身份证明,用以确定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虽然本文重点关注单身怀孕情况,但这也体现了常规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与单身情况形成对比。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主要针对有过生育或收养经历再次申请准生证的情况。
对于离婚后再生育、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其中 1 个)等特殊情况,还需要额外提供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一份) 或法院判决 (调解) 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明、 双方的准生证申请表格等。
体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生育登记表(可自行打印或到社区领取)。
近期B超单复印件。
夫妻双方合照2张(红底)。
户籍不在昆玉辖区的,需开具所在户籍地计生证明1份。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不需提供结婚证。
承诺书、 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以确保准生证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