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会商是指 对案件进行集中讨论、研究,以便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或给予答复的一种工作形式。具体应用如下:
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会商
由区司法局组织,区司法局领导、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征收中心和新城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目的是听取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为庭审答辩和安置补偿后续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会商
涉及集中讨论查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或给予答复。
会商范围包括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案件会商
由审理室牵头,对经审理室审核后的案件进行分类,明确会商主体。
通过当面沟通或召开会商会的方式交换意见,严把案件“出口关”。
学生学业情况会商
由学院组织相关方面如教学、教务、心理咨询、后勤服务等部门的老师,甚至邀请校外专家,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科学评估判断。
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帮扶支持计划。
总结:
案件会商是一种针对特定类型案件的集体讨论和决策机制,旨在通过集中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指导性意见,以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