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公安局多警联动,迅速破获了一起连续盗窃案件,起获大量被盗赃物,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两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违法行为人,悉数落网。

8月4日,鹿邑县任集乡一养殖场发生五台电井被盗,失主在盘点物品时发现,还有大量水管、食槽等物品被盗,接报警后,任集派出所联合,视频侦查大队、刑警六中队,立即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信息。

经查,嫌疑人邓某家住该养殖场附近,多次翻越养殖场围墙实施盗窃,
粗心的失主竟一直都未发觉,在邓某家中,办案民警起获了大量被盗物品,
装了满满4卡车,通过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又将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违法行为人位某、张某抓获。

目前,嫌疑人邓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位某、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加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一旦发现被盗,请立即报警。
法律链接:【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
编辑:彭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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