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通常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行为可受到以下处罚:
当行为导致幼女(不满14周岁)参与时,可能构成强奸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可能构成故意传播性病罪;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嫖娼行为会受到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社会评价和未来生活影响相对较小。然而,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幼女或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嫖娼行为可能转变为刑事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法律规定,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