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即无责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被保险人无责任,其保险公司也需在上述限额内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体现了交强险的强制性和公益性,旨在确保受害方能够获得基本的经济补偿。
建议在购买交强险时,详细了解相关条款,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