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判刑者无法支付罚金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近亲属代为缴纳:
如果犯罪分子无力缴纳罚金,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如果近亲属也无力缴纳,犯罪分子本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
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犯罪分子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罚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提供困难证明:
犯罪分子可以向市一级的民政部门申请开具生活困难证明,以证明其确实没有支付能力。这份证明将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犯罪分子争取到一定的宽限或减免。
限制个人消费水平:
为了证明犯罪分子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可供执行罚金,建议其在狱中或出狱后,保持较低的生活消费水平,避免产生高额支出。同时,主动报告个人财产状况,表明自己确实无力缴纳罚金。
积极沟通:
与执行机关保持积极的沟通态度,主动说明自己的困难情况,争取得到执行机关的理解和帮助。在某些情况下,执行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罚金进行减免或调整缴纳方式。
寻求法律援助:
家属还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救助政策或项目可以帮助解决罚金问题。
法院酌情减免:
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综上所述,坐牢罚款无力缴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帮助和减免,但需要注意的是,罚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预防再犯,并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尽管存在困难,但犯罪分子仍需尽力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