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国家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生育奖励假:
北京市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新增了30天的生育奖励假。
单位同意的额外假期:
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女职工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综合以上信息,北京女职工的二胎产假最少为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最多可以达到7个月(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再加上单位同意的1至3个月假期)。
因此,北京二胎产假最多为 7个月,具体天数取决于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