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 一年之内进行。具体而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需要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丧失仲裁权利。
仲裁时效期间可以因特定事由中断并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仲裁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除非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等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下,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