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通知有关要求,启动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的推荐工作。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不含青岛市)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青岛市企业按照青岛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申报窗口于5月19日起至6月5日开放,并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线下报送有关要求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通知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申报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申请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将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要求。
为减轻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自行论证)、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专利数据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
通知提醒,企业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须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须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济南日报·爱济南 记者:许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