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九江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和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5年全市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这是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第21次提标,农村低保标准第18次提标。
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5元,最高常补对象达到每人每月9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最高常补对象达到每人每月765元;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1275元。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城乡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375元、110元落实。城乡精减退职救济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765元。
低保金根据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或根据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分档发放。低保常补对象按照保障标准实行全额救助,非常补对象实行差额救助,特困人员和精减退职标准按照规定的月标准发放。新标准从今年4月起开始执行,提标提补资金将在6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来源:浔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