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两个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 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定义: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
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
定义: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定罪流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会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侦查,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
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集资诈骗罪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建议
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侦查和审判,确保罪名的准确性和量刑的公正性。同时,应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