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狱中的服刑人员死亡后,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通知相关方 :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医疗鉴定
若罪犯因病死亡,监狱会作出医疗鉴定。
若罪犯非正常死亡,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并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家属异议处理
家属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补偿与赔偿
罪犯因工死亡的,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罪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不予赔偿。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后续处理
监狱会封存病历,保护现场,并请驻监检察机关派员察看。
遗体送殡仪馆冷藏,同时通知服刑人员直系亲属来监狱协商处理后事。
后事处理火化之前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监狱承担,如果家属想厚葬超出部分就得自己出钱。
记录与报告
监狱需详细记录死亡事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监狱会依法依规处理服刑人员的死亡事件,确保家属的权益得到尊重,同时查明死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