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工资税计算方式如下:
确定税前收入
税前收入是指员工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总收入。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起征点(5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用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税率分为7个级别,从3%到45%不等,速算扣除数也相应变化。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 缴税。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的税前工资为10000元,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1000元,起征点为5000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元 - 1000元 - 5000元 = 4000元
应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税率表,4000元属于第2级,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4000元 × 3% - 0元 = 120元
计算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10000元 - 1000元 - 120元 = 8880元
因此,该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20元,实发工资为8880元。
请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调整您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