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户口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要点:
单位介绍信和申请书
在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申请书,说明申请集体户口的理由和目的。
单位相关证明
借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借出单位的《资质证》原件并复印两份。
借出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并复印两份。
填写和提交表格
找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责任书》。
将所有材料一并交给派出所,审核后核发集体户口。
准迁证和户口迁移
持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最后返回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籍登记。
特定条件下的额外要求
单位员工需达到20人以上,其中6人以上户口须迁入集体户口。
单位需有专人负责集体户口管理,并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需有稳定的办公场所或员工宿舍。
其他所需材料
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涉及婚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明文件或单位/人才市场出具的集体户口接收证明。
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