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离婚判决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上诉状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哪些部分不服以及具体的理由和请求,同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书状副本。
申请再审
适用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具体操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有上述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其他注意事项
财产分割问题:如果离婚判决中对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申请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的错误。
时效问题: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适用两审终审制,即一审判决生效后,若15日的上诉期届满而双方均未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对离婚判决不服,可以通过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建议在提起上诉前仔细评估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上诉的必要性,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