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指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目的在于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
假释的适用条件包括:
刑期执行要求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犯罪类型限制
不属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悔改表现和再犯罪危险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健康条件
患有严重疾病。
假释后,犯罪分子需在法定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假释的监管规定,则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犯罪分子的改造积极性,促进社会治安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