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本市城六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非农业户口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单身家庭(含未婚、离异、丧偶独身)低于1560元;
两人家庭低于1430元;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低于1300元。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米。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
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其他可能的条件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2. 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
3. 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4. 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5. 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 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 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操作,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