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掌上品”案件的钱款处理,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在2018年4月至6月、2020年6月至9月期间参加“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并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登陆微信小程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提供接收案款银行账户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清退方式
清退资金将由法院直接汇入集资参与人在核实确认阶段提供的银行账户,集资参与人无需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清退比例
本次案款清退比例与第一次案款清退相同,确定为20%。
清退时间
2022年6月17日开始发放。
法律依据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建议
被骗的钱有可能追回,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留当时的证据,配合警方的调查。报案后如果能找到对方且对方有一定的财产的,能追回来。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如果你或你认识的人是“掌上品”案件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建议尽快联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提供必要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资金能够及时汇入你的账户。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警方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