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缴存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当前正常缴存。
所需材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收入证明、营业执照等
办理流程:
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并支付房款总额的30%
到房管局预售登记
借款人持购房预售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材料
审核通过后转交指定银行
银行对材料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银行放款,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商业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需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收入证明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信证明,如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公司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如适用企业贷款)
办理流程: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银行受理并进行抵押房产价值评估,核定贷款金额
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银行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
银行获得房产证后放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适用于在校大学生,需完成注册并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所需材料: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等
办理流程: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信息
提交贷款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字
前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贷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学生报到并向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交《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认信息并上报
省资助中心审核并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审批并发放贷款
建议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