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的立案流程如下:
准备上诉材料
上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身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自然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法人)。
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其他材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上诉材料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平台在线提交上诉材料,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并完成实名注册和身份验证。
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
根据提示选择是否接受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若选择“不愿意”,则进入网上立案页面。
选择二审法院和案件类型,并点击“下一步”。
填写上诉相关信息,确认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并上传上诉材料,包括必须上传项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和“收款账户确认书”。
缴纳上诉费用
如果一审有诉讼费,上诉立案的同时需要缴纳上诉费。
等待审核和立案
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及卷宗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立案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建议:
当事人应确保上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按照法定期限内完成上诉程序,以确保上诉权利得到保障。
若选择在线立案,建议详细阅读并遵循平台提示,确保操作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