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权利:
法人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与个人相似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承担能力。
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
法人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通过经营活动实现经济效益。
合同权利:
法人可以依法签订合同,作为一方签约主体享有与其他合同主体平等的合同权利。
诉讼权利:
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法人有权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如申请经济扶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等。
合法营利的权利:
法人通过合法的经营活动获得利润的权利。
对外代表权: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声明等。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代表公司的意志。
合同签订权:
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其签字通常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一经签署,合同即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
参与重大决策权:
法人享有股东身份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和知情权。
资产收益权:
法人享有资产收益权,即从公司经营活动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知情权:
法人享有知情权,即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担任公司高级职务的权利:
法人代表可以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等高级职务,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变更登记手续的权利: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这些权利保障了法人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进行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