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贫困三级证明的步骤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收入证明
资产证明
住房证明等
前往开具机构
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
扶贫办
社区(村)委员会等机构
填写申请表或书面说明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或书面说明
详细说明个人或家庭的贫困情况
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交费和审核
根据具体开具机构的规定,交纳相关的证明费用
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和审批
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贫困三级证明
具体流程详解:
申请阶段
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审核阶段
将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当事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
三级公章是指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具的公章。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具贫困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