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冲是指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冲抵每月应归还的贷款本息的业务模式。具体操作中,可以先扣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足的再扣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两个账户相加余额仍不足的不再扣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而是直接从借款人约定的还款银行账户中扣划。
此外,对冲还贷可以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一并办理,也可以贷款期限内申请办理,从签订《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协议》后下一期开始执行。办理对冲的条件通常包括:
1. 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 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 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4. 如果是借款人本人申请,需提交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还贷的银行账户。
通过这种对冲操作,借款人可以利用每月公积金账户到账的资金来减少或抵消每月的贷款还款额,从而减轻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