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抗诉的提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下是抗诉的主要步骤和要点:
抗诉的形式
第二审程序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的提出方式
刑事抗诉书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抗诉的审核与受理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抗诉申请书后,应当在5天内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上级检察院对抗诉书应当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抗诉书的内容
抗诉书应当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原审判决情况、抗诉理由和请求改判的依据。抗诉书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详细列出事实和证据,明确指出判决或裁定的错误之处,并提出抗诉的具体请求。
抗诉的期限
刑事案件中,个人申请抗诉的期限为收到判决书后5天内。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抗诉申请书后5天内做出决定。
抗诉的效果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点,可以有效地进行刑事抗诉,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抗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