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作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剪角:
当护照到期、损坏或者因个人信息变更而需要更换时,护照会被剪角作为作废处理。剪角通常意味着该护照已经不能再用于出境,以防止无效护照的误用或非法使用。
盖章:
在护照上盖上“作废”或者类似字样的章,表示该护照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注销记录:
在护照管理系统中记录护照的注销信息,确保即使外观完好的护照也不能用于通行。
撕毁:
在某些情况下,护照可能会被直接撕毁以确保其彻底作废。
收回:
有关部门会收回作废的护照,以防止其被滥用或造成安全隐患。
丢失或被盗:
护照一旦丢失或被盗,在提出补发证件申请后,总领馆会宣布该护照作废,并且相关信息会通报给相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
主动注销:
因移民、死亡(由亲属办理)或不法事由被公安机关强制注销,或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等情形申请护照补发的,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核实后可以宣布作废。
过期:
普通护照一旦过期,就会立即作废。换发新护照时,会将原护照右上角裁去,如果有有效入境许可,则只剪掉封底和封面的右上角。
伪造证明:
通过伪造使馆证明进行签证延期的行为,一旦发现,护照将被注销作废,并且可能会受到惩罚。
综上所述,护照作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剪角、盖章、注销记录、撕毁、收回、丢失或被盗、主动注销、过期以及伪造证明等。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情形和法律依据。